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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岛原子弹爆炸的相关术语集

现居国外原爆受害者

 在国外三十八个国家或地区,现还居住着曾在广岛、长崎遭遇到原爆的大约4450名受害者(截至2012年末)。其中,战后回国的韩国人以及移居至美国、巴西等国家的日裔侨民约占大半。

 据1974年旧厚生省(现厚生劳动省)局长报告书规定,离开日本的原爆被害者将丧失领取津贴的权利,不被纳入援助对象。然而,政府的这一规定在诉讼中最终被法院裁决无效,于2003年被予以了废除。现在,政府原则上同意向国外原爆被害者支付津贴,并且在国外也即可办理申请手续。2008年原爆被害者援助法修正案实施之后,日本驻各国或各地区的使领馆,也开始可以办理原爆被害者健康手册的交付申请。可以说,由于居住区域而产生的原爆被害者之间的不平等待遇逐渐得到了一定的改善。然而,侨居在外的原爆被害者,还是无法享受到援助法所规定政府必需承担受害者全部医疗费这一待遇。虽然政府设置了与援助法不同的别的医疗补助项目予以补助,但如超过了政府所规定金额之外的费用,还是需要个人予以承担。